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只能用于相互通信、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并在业余业务频率范围内收发信号,不得用于谋取商业利益。

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业余无线电台可以与非业余无线电台通信,但通信内容应当限于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直接相关的紧急事务。

未经批准,业余无线电台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广播或者发射通播性质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