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24年)
  3. 第一章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相关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以及实施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只能用于相互通信、技术研究和自我训练,并在业余业务频率范围内收发信号,不得用于谋取商业利益。 第四条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国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通信技术的科学研究、科普宣传和教育教学等活动。
目录 第一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