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