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年)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 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业主应尽的义务; 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