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2009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

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业主应尽的义务;

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