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是开展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和建设利用的基本依据。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编制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应当依据《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坚持严格保护遗产地突出价值的原则,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提升保护管理水平的要求,提出有关保护管理措施。
编制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和专家的意见,并做好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