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世界遗产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履行国际公约和申报承诺,为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管理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技术和资金保障。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