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当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改变或破坏。

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世界遗产公约》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完善保护措施和监测设施,严格保护世界遗产地的资源、生态和环境,合理展示世界遗产地的突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