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第三章 会议制度与工作规程 第九条 组委会实行会议制度。组委会会议由组委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 第十条 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事项: 第十一条 专项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的,由各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承办。 第十二条 需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导批准的事项,均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呈批件。其中涉及各组业务的,由各组代拟呈批件送秘书处,由秘书处上报。 第十三条 需向部外发文的,由各组按照职责分工代拟文稿,征求组委会其他相关成员意见后送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以组委会名义或秘书处名义行文。以组委会名义发文的,须经组委会领导批…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