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2024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应当就申请上市药品相关技术方案是否落入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作出认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行政裁决作出后,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抄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