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12年) 第四章 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审查和裁决 第二十八条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审查和裁决 第二十八条 请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前撤回其裁决请求的,裁决程序终止。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