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