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八节 成绩公布与复查 第三十八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八节 成绩公布与复查 第三十八条 阅卷工作结束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公告形式说明成绩公布日期、成绩单获取途径和成绩查询方式等事项。 第八节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