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七节 阅卷 第三十六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节 阅卷 第三十六条 阅卷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将答题卡带出阅卷地点,不得损坏或者丢失答题卡,不得外传与阅卷有关的信息。发现答题卡有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