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五节 监考 第二十三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节 监考 第二十三条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应当佩戴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