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四节 考场规则 第十六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十六条 第四节 考场规则 第十六条 应试人员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方可交卷出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