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二节 考场设置与考场人员配备 第八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2008年) 第八条 第二节 考场设置与考场人员配备 第八条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在考场附近设置考务办公室,作为处理有关事务的场所。 第七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