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业救助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章 救助指挥程序 第二十二条 专业救助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救助指挥程序 第二十二条 部救捞局救捞总值班室接到救助请求后,分析判断遇险情况,向值班局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根据值班局领导的指示向相关救助局下达救助指令,通报有关单位,同时掌握救助进展情况,指挥救助工作。 第七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