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救助船舶调度指挥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救助基地救助值班室的具体职责是:

接到海上遇险救助指令或请求后,立即通知就近待命船舶,保持与专业救助船舶的不间断联系,同时上报救助局;

负责为相关专业救助船舶做好油水、主副食品等补给和维护保养工作;

组织协调相关专业救助船舶落实训练计划,掌握专业救助船舶维护保养动态;

协调有关部门对获救人员进行善后处理;

负责救助值班室建设;

收集整理有关报表及资料,负责救助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