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8.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一) 第九章 退市与风险警示 9.8.1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9.8.1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