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9.7.4

9.7.4 上市公司因第9.7.1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回购、收购、公司合并以及自愿解散等情形引发主动终止上市的,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本所业务规则,严格履行决策、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向本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或复牌。

公司以自愿解散形式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除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第9.7.2条和第9.7.3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