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5.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十)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如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的除外。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5.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十)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如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的除外。 (十) 目录 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