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4.10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一) 第四章 公司治理 4.4.10 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 出现本规则第4.4.4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4.10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