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第十三章 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 13.2.2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13.2.2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第十三章 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 13.2.2 本所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 口头警示; (二) 书面警示; (三) 监管谈话; (四) 要求限期改正; (五) 要求公开致歉; (六) 要求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七) 建议更换相关任职人员; (八) 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 (九) 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十) 其他监管措施。 13.2.1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