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10.3.2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2024年) 10.3.2 3. 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10.3.2 重新上市审核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将中止重新上市审核,通知公司及其保荐人: (一)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或者涉嫌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二) 公司的保荐人等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措施,尚未解除; (三) 保荐代表人、其他中介机构主办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证券市场禁入等措施,被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认定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四)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中介机构及其主办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五) 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六) 公司及保荐人主动要求中止重新上市审核,理由正当且经本所同意; (七) 本所认为应当中止审核的其他情形。 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公司、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未及时告知本所,本所经核实符合中止审核情形的,将直接中止审核。 10.3.1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