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要约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