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要约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要约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因本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