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8年) 三、 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8年) (三) 三、 预备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 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权利被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争议或者依法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的其他情形。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