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选任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选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第二十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