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条 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其所持有、控制被收购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量应当合并计算。 第六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