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四章 工程实施 第十六条 “三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工程实施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加强保障性苗圃、草种基地建设,引导以需定产、订单生产、就近育苗;做好供需信息引导服务,保障种苗、沙障材料供需有效对接;加强耐干旱耐盐碱耐瘠薄的林草良种的选育推广;强化林草种苗质量监管,保障用种用苗质量。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