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2022年) 第四章 万能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2022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万能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万能型保险产品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收益是不确定的,收益多少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