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一九七二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71年) 第三章 号灯和号型 第二十八条 一九七二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7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号灯和号型 第二十八条 限于吃水的船舶 限于吃水的船舶,除第二十三条为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外,还可在最易见处垂直 显示三盏环照红灯,或者一个圆柱体。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