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2022年)
为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020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
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 农、林、牧、渔业
1.
木本食用油料、调料和工业原料的种植、开发、生产
2.
绿色、有机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鲜果品、茶叶栽培技术开发、种植及产品生产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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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撤销抚州地区设立地级抚州市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2017年)
- 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