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利用政策(2012年)
为了鼓励、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特制定本政策。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循本政策。本政策中天然气是指国产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煤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
一、 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
(一)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
(二)
政策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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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2022年)
- 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7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2024年)
- 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2015年)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撤销斗门县设立珠海市斗门区和金湾区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2003年)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