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利用政策(2012年)
为了鼓励、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特制定本政策。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循本政策。本政策中天然气是指国产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煤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
一、 基本原则和政策目标
(一)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
(二)
政策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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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2024年)
-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2018年)
- 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2006年)
- 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2016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2017年)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
- 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2021年)
-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6年)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