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下称食品)的标识标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标识是指在预包装食品标签、说明书和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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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195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年)
-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涡轮发动机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的决定(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的决定(2022年)
-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