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
第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银行保险机构应当通过适当程序和措施,在业务经营全过程公平、公正和诚信对待消费者。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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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2016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的意见(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0年)
-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
- 关于发布黄金工业“十五”规划的通知(2001年)
- 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