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确定的铁路管理机构职责规定(2005年)
第一条
为贯彻《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确保铁路管理机构依法履行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铁路管理机构,在现阶段指铁道部直属各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下同〕。
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管辖范围由铁道部确定并另行发文公布。
第三条
铁道部直属各铁路局加挂“××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行使《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赋予的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统一使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名称和专用印章。
第四条
铁路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实施和行政处罚职责。铁路管理机构的法律事务部门应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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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怒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纳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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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2007年)
- 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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