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经商有关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
废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
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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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3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扩大保税区与港区联动试点的复函(2004年)
-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批复(2021年)
-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200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18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2014年)
- 教育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2015年)
-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1988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