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经商有关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
废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
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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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3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
- 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2019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2021年)
-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
- 教育部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2016年)
-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2023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4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6年)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2006年)
-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