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经商有关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
废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
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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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3年)
-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2年)
-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年)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2018年)
-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 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2019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