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 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13年)
- 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11月)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水生动物疫病传入国境,保护渔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进境水生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1982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批准逮捕外国犯罪嫌疑人的规定(2007年)
-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2016年)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2年)
- 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2002年)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2002年)
-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