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提高进口棉花质量,维护正常贸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口棉花的检验监督管理。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棉花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棉花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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