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内申请人”,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本办法所称“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向国外专利申请。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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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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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2017年)
-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2016年)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 司法部关于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结束后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2023年)
-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2016年)
-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5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运城地区设立地级运城市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