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政务公开和服务群众主平台作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16年6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国务院办公厅随机抽查了各级政府网站746个,大部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僵尸”、“睡眠”等现象明显减少,总体抽查合格率85%,比一季度有所提高。国务院部门(含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8.5%;北京、辽宁、青海等地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达100%,广东、湖北、山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地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超过90%。
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中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的有关要求,本次抽查还对71个国务院部门网站、32个省级政府(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门户网站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重要信息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90%以上的省部级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超过80%的网站能够在国务院重要信息发布后24小时内进行转载。
二、 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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