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
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提高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精神,积极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范水污染防治领域PPP项目操作流程,完善投融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投入,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就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PPP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目标
(一)
完善制度规范,优化机制设计。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2003年)
-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2001年)
- 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航天日”的批复(2016年)
- 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2006年)
- 国务院关于《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