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以下简称12328电话)管理,保障12328电话畅通高效运行,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用于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
第三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对12328电话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铁路、民航、邮政的服务电话以及高速公路救援、水上遇险求救等应急救助电话的管理工作,按照其相关办法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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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2017年)
- 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6年)
- 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
- 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2018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2022年)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2011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广西河池民用机场的批复(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