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15年)
为适应商品贸易经营业态的快速发展变化,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财政部经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完善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现就离岛免税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
增加免税品种类,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医疗器械等17种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详见附件1)。
(二)
放宽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详见附件2)。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2008年)
-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