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15年)
为适应商品贸易经营业态的快速发展变化,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财政部经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完善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现就离岛免税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
增加免税品种类,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医疗器械等17种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详见附件1)。
(二)
放宽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详见附件2)。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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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年)
- 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6年)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年)
-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2005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