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15年)
为适应商品贸易经营业态的快速发展变化,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财政部经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完善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现就离岛免税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
增加免税品种类,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医疗器械等17种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详见附件1)。
(二)
放宽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详见附件2)。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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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06年)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6年11月10日)
- 国务院关于增补阿尔寨石窟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来西亚联合公报(2004年)
- 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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