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
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2000年)
-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 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3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湛江海关和江门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复函(200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18年)
-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2013年)
- 金税三期工程后勤管理规程(2009年)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