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期货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及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为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遵循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与信息化工作同步推进,促进本机构相关工作稳妥健康发展。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应当遵循技术安全、服务合规的原则,为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与核心机构、经营机构共同保障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行业信息化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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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5年)
-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20年)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3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 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同海关和侯马海关的批复(2002年)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