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期货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及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为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以及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遵循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与信息化工作同步推进,促进本机构相关工作稳妥健康发展。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应当遵循技术安全、服务合规的原则,为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与核心机构、经营机构共同保障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行业信息化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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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
- 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机构职能调整和更名的复函(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2020年)
-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审查工作机制的意见(2025年)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