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4年)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自然资源部决定:
一、 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
在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实名认证。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
将第十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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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2012年)
-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
-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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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细则(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