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银行业务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合资银行、外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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