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
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依据《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治理骚扰电话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和有利因素,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 重点工作
(一)
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各地电信管理机构督促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呼叫中心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加强语音通信业务和资源管理,防范电话扰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2008年)
-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201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2006年)
- 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7年)
-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