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
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依据《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务院治理骚扰电话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和有利因素,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规范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合力斩断骚扰电话利益链,实现商业营销类电话规范拨打、恶意骚扰和违法犯罪类电话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 重点工作
(一)
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各地电信管理机构督促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呼叫中心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加强语音通信业务和资源管理,防范电话扰民。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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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0年)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2012年)
- 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
-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 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2012年)
-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12年1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当前形势下保持船舶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