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国科协、中宣部、财政部关于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财政设立补助资金,对具备基本常设展览和教育活动条件,满足正常开展科普工作等要求,且纳入免费开放实施范围的科协系统公益性科技馆进行补助,用于支持和鼓励科技馆开展与自身功能相适应的基本科普公共服务。
第三条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注重绩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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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和河北省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复(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2001年)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
-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2014年)
-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2010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咨询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15年)